请问关于未住满二年保留枫叶卡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3:04:23
本人2005年4月26日登陆,在加拿大呆了9个多月,06年2月份回国,现在一直在国内居住,枫叶卡有效期到2010年5月8号,我是不是在枫叶卡到期之前回加拿大就可以呢?
回去之后再连续住3年,可以申请公民吗?

五年之内要住满两年哦!如果你是到期前才进来,如果那时候你没有满足这一条件,很可能会有麻烦(极端的移民官会把你拦住不让你进来),建议你赶紧回来吧,哪怕回来以后找公司帮你办个保身份,再回去也好.

不管您是第一次申请枫叶卡或日后五年期满重新申请第二张枫叶卡均须通过『居留测试』,凡持有加拿大永久居留 身份者均须在任一个五年期间履行居住义务达730天以上,除五年期间在加拿大境内实际累积居住天数达730天以上外,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视为已履行居住义务:
(a) 随同持加拿大公民身份之家庭成员居留在加拿大境外;
(b) 被加拿大企业派驻于海外之全职员工,或派驻在海外之加拿大官方全职公务人员;
(c) 持有永久居留权之家庭成员被加拿大企业派驻于海外担任全职员工,或派驻在海外任加拿大官方公职人员,在该情况下随同该家庭成员居留在境外;
(d) 曾持有返加证。

回去之后再连续住3年,可以申请公民吗? 是的!
我是不是在枫叶卡到期之前回加拿大就可以呢? 是的! 如果移民官让你进来的话,因为他有权让你进或不进。

离加时间过久入境会有点麻烦。

有关法律明文规定,如果你五年没住满两年,可能会丧失永久居民身份,但不是一定丧失永久居民身份。你是不是丧失了永久居民身份,从理论上说,是由法官裁决的,不是由你自己或者入境处裁决的。

如果枫叶卡没过期,但自己计算没住满两年的,可以买机票返回加拿大,然后:

通常情况下,入境处的官员虽然没有权力裁决你是否失去了永久居民身份,可他还会问很多问题,包括为什么长时间留在中国,以及这一次到加拿大是否决定长期居留。如果你的回答并不能使其信服,入境处通常会签发一个类似探亲签证的文件,允许你在加拿大停留半年,处理好各种事务,然后按期离境。在这半年里,如果你认为你不应该失去永久居民身份,从理论上讲可以找律师打官司。

入境处把你原机遣返的可能性很低。

如果你回答入境处的问题使其信服,入境处会依然同意你以永久居民身份入境。

那么过后的问题是,如果renew枫叶卡,会出现什么情况呢

第一种情况是,过三年以后再申请枫叶卡,看似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