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资金补助由谁监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23:29:41
谁知道有关的监管规定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全省公安监管场所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省公安监管场所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公安“三基”(即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工程建设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全省公安监管场所建设工作,有效解决我省公安监管场所硬件设施方面的突出问题,依法保障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省政府决定,自2008年至2010年集中力量对全省破旧公安监管场所进行彻底改造。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为目标,以加强公安监管场所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确保公安监管场所安全为重点,强力推进全省公安监管场所建设工作,确保全省社会大局稳定。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三年努力,全省公安监管场所硬件基础设施破旧状况得到根本改善,具体目标任务:

(一)2008年,建设52个公安监管场所项目;

(二)2009年,建设56个公安监管场所项目;

(三)2010年,建设64个公安监管场所项目。

三、项目范围

根据各地上报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公安厅联合调研情况,按照“轻重缓急、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经研究,全省确定了172个硬件设施破旧、建设年代久远、安全隐患突出的公安监管场所为建设项目,制定了河南省2008-2010年公安监管场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

四、资金筹措

全省172个公安监管场所建设项目总投资7.65亿元。为确保建设资金落实到位,除争取中央国债资金安排0.6亿元外,地方需筹集建设资金 7.05亿元,由省、市、县(市、区)共同负担,其中:省补助资金2.8亿元,由省财政和省统筹基建各安排50%;市、县(市、区)政府安排资金4.25 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