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要回我的口粮田(希望律师帮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8:19:16
我是黑龙江一农民。户口是1996年由山东省迁入现在居住地的。原户口已经消户了。当时我就想村委会要口粮地,村委会以没有到分地年限为由没有分给我口粮地。到了2001年我又找到村里要地,现任书记以我们为暂住户口为由不分我地。要我去找原书记开证明,当然原书记因早离任不原意参与此事了,证明没有开成。直到今年我在电视上看到一则新闻(黑龙江卫视)。跟我的案例一样。说:只要是98年以前落户的都可以分到口粮田的,而且还要把拖欠这么多年的土地损失补偿回来。我想问我这情况是通过法院起诉好还是找上级镇政府(本地镇政府很腐败官官相护的);如果起诉我需要哪些证明材料。(本人有户口薄,宅基地产权证等)

1、先通过政府部门协调,可以将村委会违法行为写成材料,到县级信访部门投递,要求解决。
2、如果县信访部门拖延或置之不理,可以通过诉讼渠道,向法院起诉,要求村委会按照规定分给你土地,并赔偿1996年至今的损失(这个损失可参照同村其他居民收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