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做完手术后出现别的病理现象,医院等交钱后才给治病,结果导致病人死亡,医院有没有法律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1:43:34
病人在做完结石手术后,出现了鼻子出血等异常现象,由于家属没有准备,所以在医院交的钱不够,只能四处筹钱,而医院却要求交完钱后再治疗,不交钱就不给治,结果耽误了治疗时间造成病人死亡,请问这件事情医院有没有法律责任,构不构成医疗事故.

那首先要知道那个手术是不是在那个医院做的 如果是的话医院就是在推卸责任 所以医院有理由进行赔偿 如果不是的话你可能要咨询下这方面的专家 建议你咨询后在做打算

是不是耽误治疗时间是你的主观推断,医院不是福利机构,要交费后治疗是无可厚非的
你可以申请医疗事故认定,调查治疗中是不是出现差错导致死亡

这个很难说,因为医疗事故有一个前提,就是在医院或者医生进行抢救和手术的过程中,因为医方的过失或者过错,出现病人的病情严重或者死亡,才能算是医疗事故,而你这个,医院根本就没有对他实施救助,连这个前提都达不到,医疗事故怕不好介定。
不是我帮医院,我在电视上看过,医院以没交钱为由,拒绝治病人,只是违反了医德,会受到道德的谴责,但是在法律上怕不好定罪。
你去收集有关病人住院的一切资料和手续,拿去问问律师嘛,看他怎么说。毕竟律师更专业。

理论上讲医院负有法律责任

医院耽误了治疗时间造成病人死亡,有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