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帮忙看下如何起诉离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9:42:40
本人今年八月结婚,因为我的年龄都差几天符合法定结婚年龄,所以当时就没有办理结婚手续,只是按照家乡传统,给了女方8万元的财礼,举行了家乡的仪式就结婚了,想结婚证后面补办也可.但是婚后发现和妻子性格严重不和,我和家人对她的包容被她当作了一种工具,以为我们惧怕她什么,甚至现在离家出走了十几天,没有任何的音训.过程中她的父母对她进行了错误的引导,目的就是让我们搬去她家住(她有弟弟,而我是家中唯一的儿子),这是不可协调的问题,抓住这个把柄,他的父亲来我们家打闹,甚至提出要我们离婚,但是我们的财礼钱当作她女儿的精神损失费,这明显是他父母安排的卖女阴谋,而我妻子却意识不到.我的父母为我这段婚姻伤透了心,所以我想尽快结束这段婚姻,但是我刚刚几个月的婚姻,就落得人才两失吗?我想通过法律的帮助,帮我拿回我的财礼钱,这对含辛茹苦养育我的父母也是一个交代啊,毕竟那是我们全家东借西借才凑够的八万块啊!请各位专业人士给予指点,我是该怎么起诉呢?起诉他的父亲还是起诉离婚?有什么法律依据让我把钱拿回来吗?回答的好除了这20分还会给予补充加分

第一,准备好你的身份证,结婚证及2份离婚起诉状,还有离婚协议书复印件,人民币50元去当地县级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第二,帮法院送达开庭传票到你老婆那里,或者公告送达。
第三,等待开庭后判决,判决书生效后,你们的婚姻关系解除。
有协议,你的离婚问题不是很难。

  1、“请各位帮忙看下如何起诉离婚?”:如果你单纯是想“起诉离婚”,你无法起诉。因为:
  (1)你们只是同居关系,在法律意义上还没有“结婚”,如何以法律的途径来离婚?
  (2)根据相关规定:仅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2、“我是该怎么起诉呢?起诉他的父亲还是起诉离婚?有什么法律依据让我把钱拿回来吗?”:
  (1)你不能起诉“离婚”。只能以分割同居期间财产的理由来起诉,同时请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
  (2)你不能起诉他父亲:你只与她有法律上的关系,与他父亲没有关系,只能起诉她、请求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
  (3)你的彩礼钱可以全部拿回,法律依据是:《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你的情况,适用此条第一款第(一)第一项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3、此外:她母亲说让你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你不必放在心上。但是:在起诉之前你确实应先想办法打听到她的下落,否则起诉后她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