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唯物辩证法的有关原理论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02:10:53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也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种美好社会。进入21世纪后,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并将其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而在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历史及其发展规律的分析和理论描述中,内在地包含着关于社会和谐的深刻而丰富的思想。正确理解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和谐思想,有助于我们对正在进行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作出理性的和规律性的把握。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哲学依据。
唯物辩证法揭示,世界万物都是由矛盾构成。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而矛盾就是构成事物的要素之间、事物与事物之间、事物的变化、发展过程与过程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和谐社会,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的矛盾协调状态,它包括人与人之间在社会交往中的协调(人际关系的和谐),官方与老百姓之间的协调(社会治理的和谐,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之间的和谐),地方政府在执行政策过程中与中央要求的和谐,人与自然之间的协调(人和环境的和谐),不同地区之间发展的协调以及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和协。
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建设一个什么样的社会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是实实在在的实践活动过程和实践活动的结晶。所以认为:
实践活动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和纽带。
社会和谐是以社会生活为基础的,而“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社会和谐是人类在实践活动中创造出来的,它是实践活动的展开形式。人类实践既是社会和谐的存在方式,又是社会和谐的动态活动过程,人类社会和谐就是在这一存在方式和活动过程中生存和发展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然是以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矛盾和社会实践为基础,它既是一种社会理想,又是一种社会实践机制,同时也是一种社会实践结果;它不是抽象的社会完美模式,而是社会完美的实践目标与过程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和谐是社会进步和人类文明的和谐社会,和谐总是表现为社会进步和人类文明。社会和谐既是社会进步和人类文明的一般标志,又是社会进步和人类文明的最终表现形态。这是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1、 社会和谐是社会进步的和谐
社会和谐作为一种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