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帮我解答下《解放军退伍安置证》的使用年限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8:39:17
我的2003年入伍 服役部队为海军某部
2005年12月退出现役部队 我是辽宁省锦州市城市户口,
当兵入伍的的时候有《退伍兵安置证》。
我没有参加国家安排的工作,《退伍兵安置证》一直在民政局存放。
谁能帮我详细的解释下《退伍兵安置证》的使用时间。
请求您,详细的说明下《退伍兵安置证》的使用办法。
我现在是想不参加国家的安排工作,可是民政局的办事人员说,我已经超出了《退伍兵安置证》安排的年限。
我想拿我的《退伍兵安置证》换国家的安置费。
所以说希望得到《退伍兵安置证》的使用年限!

回答详细在加200分!

首先,你要搞清楚政策的来源,退伍安置证并不是国家政策,而是地方政府的政策,国家并没有对义务兵和低级别士官安置工作的政策,而都是各地方政府自己制定的,由民政局具体实施,所以你所说的安置证的最终解释权一定是地方政府所有,因此你首先要搞清楚是哪一级政府制定的政策,是省还是市,具体实施的又是哪一级政府,是市还是县、区,搞清楚这些然后再寻求解决办法,到民政局或者同期退伍的士兵那里问清具体政策,没过期绝对可以领取你的安置费,如果你的安置证确实过期,那就只有找点关系了,找到民政局的相关负责人,是吃饭还是干什么自己决定,总之一定是要花些钱了,然后求人帮忙把你的安置费要出来,否则是绝对没有希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