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位朋友在95年的时候因为斗殴,而致人死亡,要判多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3:31:34
案情:在95年的时候因为斗殴,将对方腿部刺中一刀,损伤静脉导致流血过多而死,现法院以故意伤害罪起诉,估计要判多少年啊?如果民事赔偿的话能减轻吗、减轻多少?事情的起因是由对方的挑衅!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基于义愤杀人,法院视情节给予减轻。
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属于2个方面的概念。
刑事责任是国家对犯人或犯罪嫌疑人的处罚。
民事责任是致害人对被害人的补偿。
做出了民事赔偿并不能减轻刑事责任。

这个问题很复杂。。。因为《刑法》在97年修改过。。现在用的是97刑法。。。你朋友那个 得看旧刑法。。。

对于故意伤害致死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这是法院自由裁量的问题,如果说起因是由于对方过错造成的,并且你们事后积极的进行了赔偿,那法院会作为从轻情节在量刑时予以考虑的。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果对方挑恤的话,能往10年上辩。

应该在10年以上

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