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1:13:17
简述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

四因说,认为事物的存在和变化的主要原因有四种,即形式因、目的因、质料因和动力因。
首先,“质料因”即“事物所由产生的,并在事物内部始终存在着的那东西”
其次,“动力因”即“那个使被动者运动的事物,引起变化者变化的事物”
再次,“形式因”即事物的“原型亦即表达出本质的定义”,
最后,“目的因”即事物“最善的终结",
后三者常常可以合而为一,因为形式和目的是统一的,而运动变化的根源又和这两者是同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