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有没有防碍司法公正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3:35:26

刑法中没有“妨碍司法公正罪”,这个罪名是香港那边的称呼。但是我国刑法关于妨碍司法罪是有专门的罪名的,他们分别是伪证罪、辩护人、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打击报复证人罪、扰乱法庭秩序罪、窝藏、包庇罪、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破坏监管秩序罪、脱逃罪;劫夺被押解人员罪、组织越狱罪;暴动越狱罪;聚众持械劫狱罪。上述罪名均针对一些不是国家公务员而设置的。

一般如果是国家公务员,特别是法官、检察官等等,妨碍“司法公正”的,还有可能会构成刑法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罪。属于渎职罪的罪名有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漏国家秘密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徇私舞弊不转交刑事案件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违法提供出口退税证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环境监管失职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放纵走私罪、商检徇私舞弊罪、商检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毁损、流失罪。

根据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刑法上没有明文规定的犯罪行为,不会被视为犯罪。

所以香港那边的“妨碍司法罪”跟中国大陆内部的刑法罪名的内涵是不一样的。

我国《刑法》第六章第二节规定的都是妨害司法罪。

参见《刑法》:

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

第三百零五条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