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被打之后车被砸,恶意报复,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2:34:32
前天我一朋友去他母亲家,放下车后往楼里走,走到单元门口的时候,忽然感觉被人扬了一把沙子,还没等他反应过什么事来,藏在单元门口的那俩人抡起砖头和铁棍子上去就打,索性我朋友跑掉了,人才没大伤着,头上缝了两处,胳膊一处,还有一指头的筋断了。据我朋友描述,那俩人是蒙着脸的,一句话不说。
这之后就去了医院,在医院住了一天,第二天感觉就回家住了,第二天早上,也就是今天,12月12号,早上起来我用他的车送他去医院,发现他的车被人砸了,前后挡风玻璃碎了,左灯碎了,右轮两轮胎被划破。里面东西没少,现场发现一支锤子的头,看起来像是砸前玻璃的,后车厢内一块砖头,砸后玻璃用的。再没有其他东西。
报案之后公安过来做了笔录就走了,说一会来照相。那锤子他们也没带走,让我们先拿着。
做这事的人始终没有露面,也没看清长相。在我们看来就是有人恶意报复,而且像是花钱雇的专做这种事的人。
我想知道遇到这样的情况,公安一般怎么处理?我们自己应该做些什么?

肇事人涉嫌构成故意损坏财产罪,公安应当予以立案,并进行侦查。
你们要做的首先是督促公安尽快立案,在平时多多注意,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注意收集证据。
估计你朋友可能是得罪了人,别人请人来进行报复,这种报复防不胜防。解铃还需系铃人,你朋友仔细想想什么地方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或是有生意上的竞争对手,把这些人都提供给公安,让他们去侦查。

报案,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和破坏财产罪

首先不要惧怕他们,现在是法制社会,你也可以通过当地的媒体来向他们反映一下这事,这样公安的压力就大,会尽早破案,那些坏人也不会这么猖獗!仔细回想有什么人会对你这样,得罪过哪些人。

  1. 殴打他人、毁坏他人财物是违法行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1000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2. 如果殴打造成轻伤以上后果,涉嫌故意伤害罪,毁坏财物数额较大的,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建议受害人及时拨打110或者到公安机关报案,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