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和员工签约是3年一签,工作了12年,中止雇佣关系,单位应该如何发经济补偿金?按多少年计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2:31:19
我们公司和员工签约是3年一签,如果今年在第4个合同期满了,即工作了12年,中止雇佣关系,单位应该如何发经济补偿金?按多少年计算?3年?还是12年?
那下面两种情况,工作在第12个年头,补偿有什么区别?

1. 合同到期,自动中止雇佣关系。即:补11个月或者12个月平均工资。
2. 合同还没到期,提前解雇。那么如何计算?也是11个月或12个月么?还有什么补偿?

1. 合同到期,自动中止雇佣关系。没有任何补偿吗?哪怕是工作了15,20年也是没有补偿吗?一分都没有吗?

如果是劳动合同到期,中止雇佣关系或没有到期,公司并没有降薪,是员工主动提出离职的,公司不需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合同期内公司降薪则按12年计算,员工可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应该按12年计算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按11年计算,旧劳动法10年封顶,加上新法1年,一共11年的补偿金,再看是否有待通知金,如果公司让你立即走人,还要支付待通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