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工资赔偿算不明白,有没有人可以帮我一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1:19:24
2008年10月28号到2008年11月30日上班。试用期工资1500,正式后工资2000。试用期一个月,加班一天双倍工资。在试用期时加过半天班。

2008年12月1号上班时发现公司无人。打电话,经理说要休息一下,暂停营业。工资10号发,10号那天没发。一直拖,大概这周一能发吧,就是15号。

我的工资应该是多少,赔偿的是多少,是现在工资的双倍还是加一个月的工资。听说有个,拖延发工资按拖延天数还有个赔偿。
没有签合同是补偿这几天工资的双倍吗?
非常郁闷~这点工资经理都能躲着不接电话。。。

如果你要精确计算你的工资的话,可以按照下列方式进行:
1、试用期一个月薪水,按照1500元/月计算,到2008年11月27日试用期满。
2、试用期加班半天的工资:1500/22=68.18元。就是说你每天的工资大概为68元,加班半天按照一天工资计算,公司应当支付你的加班费为68元。
3、转正后的工资。11月28日至11月30日,此三天应当按照转正后给你计算工资,按照2000元/月计算,你三天的工资应当为(2000/22)*3=272.72元。因为公司没有在一个月内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此三天的工资应当按照双倍计算,为545.45元。
上述三项加起来,你总共可以获得的工资为2113.45元。
4、关于迟延发放工资的赔偿金为题。公司迟延15日发放工资算不上拖延发放工资。即使公司拖延发放工资的,你应当先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处理。公司未按照劳动监察大队的处理及时发放工资的,员工才可以获得拖延工资50%-100%的赔偿金。
因此赔偿金的获得很麻烦。

你一共上班了34天,平均每天44.12元,44.12乘33等于1455.88元,加上44.12再加22.06应为1522.06元.
假如你12月2日到12月15日天天上班的话又可以拿617.68元,加上1522.06等于2179.34元,加上精神损失费你最少也能要2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