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的事情是否构成轻伤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4:57:45
前几天我爸在船上和别人发生点冲突,请问是否构成轻伤害,如果不赔偿,派出所、法院会怎么裁决?具体细节如下:
我爸准备出海钓鱼,当时在他的船上解缆,他上来就说:“现在学会抢客了啊?”我爸回答:“你别跟我说,你去问老赵!”老赵就是他所谓的客,昨天他的船超员了,老赵不上了,就跳到我爸船上死活不下去,那我们总不能为了他不开船吧,船上还有别的客,我爸还跟老赵说:“你这样不对,都在一个港里停的!”
随后他就问我爸要钱,并指指点点,趁我爸不备给了我爸一拳,我爸当时也火了就跟他厮打起来,我上去把他们拉开,他还威胁要找黑社会弄死我,我们考虑到一船的客人,也没多想,就开船出海了,结果这小子报警了,还托他的一个医院的马子住院了,据说肋骨断了一根。我爸今天被叫到边防派出所,派出所说他开价5万,让我们自己沟通!我们被打还得给人家钱吗?难道谁先报警就是被害的吗?大家帮忙出出主意,我们应该怎么办???在这里谢谢大家了!!!

你爸的事情是你爸爸对啊,,这样属于正当防卫。。

你们那里的警察够黑的。
我感觉这事有点悬,实在不行请个律师吧!

如果两个人都动手了 只要打伤人就应该承担责任,除非是正当防卫,否则是要对伤者予以赔偿的,可以去法院要求医院出示证明,至于你所说的派出所说伤者开价5万就不用去理会了,私了的话派出所是没有权利干涉的!

你爸是正当防卫,找律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