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万元该不该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4:00:57
你们好!前年夏天我家遇到了一件债权的官司,并且败诉。但父母一直也没上诉,认为判决不公,自己认为自己是对的就行,不管法院怎么判,可最近法院说要封我家门,父母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但可能现在的上诉期已经过了。
事情是这样的:2004年7月19日,爸爸因家里急用钱,于是向周借了一万元,并与其协商与2005年7月19日还,同时打了一张借条给他。
2004年12月9日,周急用钱,于是向爸爸要回那一万元,但此时爸爸没有钱,于是请周帮忙向杨借一万元。借条这样写道:
今向杨借一万元(周帮借),于2004年12月9日还
李××
2004年12月9日

爸爸将此借条给了周,委托将其交给杨,但杨认为此借条不合格,故要求周向其打一张借条,并借给一万元给周,过了一段时间后,周将钱还给了杨,至此杨与周的债务关系结束。
但现在问题是,周现在手中有我爸爸的两张借条,并要求还两万,事实上后面的一万元,我爸爸并未经手。2006年8月,周上诉,要求我爸爸还两万,法院凭这两张借条,判我爸爸败诉。
请各位专家给予帮助,本人将不胜感激。

你好!第一,对于一审判决,因已过上诉期限,你们无权上诉。第二,周的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第三,你们可以对判决申请再审,如果你们能够取得新证据证明向杨借的一万元与周打的借条的一万元是同一笔款项,再审应该能够撤销一审判决。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还钱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1、要及时归还。私人间借贷,友情为重,借钱方应将借钱之事牢记在心,以便在约定的期限内及时归还,有借有还,再借不难。
2、索回借据。为避免意外情况还钱时要当场索回借据。若对方将借据遗失或一时找不到,则应请对方当场留下收据。
3、最好有见证人。借钱还钱虽是双方的事,但最好有第三者在场,特别是小额未立借据的借款,以减少日后发生纠纷的可能。
4、记住当时的情况。可记载当时借贷的时间、地点及其他情况,以便在日后发生矛盾纠纷时提供旁证,有效地保护自己。
5、就意当面点清。事先将钞票整理好,双方当面检验、点清数目,切不可碍于情面马虎从事,导致日后因假钞和数目短少发生矛盾。
6、最好一次还清。为便于对方安排钱的用途和索回借据,最好一次性还清借款,若实在无法一次还清,则应向对方说明原因以求得谅解,并说明还差多少,在原借据上写上还款及欠款数额最好。
7、切忌转手。谁借谁还,请人代还既是失礼之举,又可能因交代不清或第三方原因引起矛盾和误会。

还RMB1万元,要回借条.

看来此人很黑...

证据难啊..

除非能找到证据???找个好点的律师吧

法律上讲究的是证据 ,你这个证据难找啊,想办法找他谈谈的同时 收集证据 比如拿隐形录音机什么的 ,然后在找个好点的律师 多多咨询律师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