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劳动法,工资经理故意推迟不给发该如何投诉?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7:27:43
我现在是在温州乐清虹桥一家宾馆里做前台收银,昨天因为我跟客人吵架了,当时经理把客人劝了一下,并没有对我说什么,然后今天我来上班的时候,跟我对班的人说今天有人来接班(意思是不用我上班了),并且他们还说经理说我等一下,然后我就顺理成章我以为我被开除了,就给负责的经理打电话问我的工资什么时候结,结果他说谁开除你了……然后我就问那我现在是算上班还是什么,他就让我等他回来,说现在在外面,大概说晚上12点回来,我就说没时间等他回来再说,就让他说清楚,我说要开除就结工资要上班也说清楚,最后他说昨天我上班时候跟客人吵架的事今天要处理一下,我还是要他直接说清楚到底怎么样,最后他说明天下午3点之前 来领工资,后来我确定的问了一句明天一定能结吗?如果不能结怎么样,他就说我恐吓他,说本来想着明天给你结,但是现在你恐吓我,就不给你结了,说什么我不怕你的,最后就把电话挂了,然后就是关机。我现在想问的是,因为我来的时候没有签任何合同,也没有看过任何的规章制度说跟客人吵架有什么后果,所以请问如果结工资时他扣了我的工资的话要怎么讨回?以及如果明天他还是迟迟不结工资我应该找谁处理?这件事情还没有跟老板娘说,因为老板娘人还挺好,所以我还没有投诉到劳动局,但是经理这样的做法实在太令人气愤,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做才是正确的选择???请速告知,谢谢!!急急急!!!!

你这个情况怎么说呢?第一你可以先把情况告诉老板娘看她怎么说,如果老板娘觉得你人还可以不愿意放你你还可以在那里干.凡事以和为贵.如果老板回来气消了也许他还会留用你呢也难说吧.我认为你等老板回来了就去向他道个谦说说情.这样也是你为人的高之态吧!这样都不行那你就不六什么人情了.该要的工资要.首先是协商.协商不成再向劳动部门申请.就算你没有签劳动合同你们已经成了劳动事实关系.劳动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祝你好运!!!

在中国,法律还没几个小混混管用..你去劳动局,人鸟都不鸟你...

劳动局,不行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