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经济适用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6:13:16
我2007年已递交申请锦绣新城适用房的材料,没分到房,想今年再审请锦绣好家,还需要填写什么资料吗?

据介绍,“锦绣•好家”一期共供应经济适用住房764套。该项目位于莱山区初家街道办事处大郝家村南,均为高层住宅,户型分为一梯五户和一梯六户:其中一梯五户提供440套住房,一梯六户提供324套住房,户型面积在70平方米—90平方米之间,销售基准价格由物价部门根据规定程序核定,2010年10月底可交付使用,如该项目提前竣工,则竣工后马上交付使用。

  申请具体时间、对象及程序:

  申请时间:2008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

  申请对象:1、申请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14256元(含),高于3840元(不含);2、申请家庭为无房户或家庭成员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3、过去享受过福利分房、参加过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4、申请过锦绣新城没有入围的家庭,此次可以继续申请。

  申请程序:2008年度市中心区“锦绣•好家”一期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公告发布后,凡已在2008年市中心区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申报登记中进行了申报登记的家庭,如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标准并有购买“锦绣•好家”一期经济适用住房的意向,申请人于2008年12月12日至2008年12月16日凭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领取并填写《2008年度市中心区“锦绣•好家”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申请表》,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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