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间与税务机关核定纳税期限之间关糸不明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1:09:05
如以1个月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至10日申报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我怎么看不明白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有哪位能清楚说明现实中是怎样的过程?

1.现实中就是:本月10号前把上个月的税申报并缴纳.(如果是以一个月为一个纳税期的纳税人的话)
2.就是过了你的纳税期(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以后,5日内预缴税款,第二个月的10号前申报.结清应纳税款.
能明白吗?

1、由于纳税人对纳税期内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和应纳税款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结算,因此税法有规定了报交税款的期限。如增值税,以1个月为一期的纳税人,应于期满后10天内报交税款;以1天、3天、5天、10天、15天为一期的纳税人,应于期满后5天内报交税款,次月1至10日申报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2、以1天、3天、5天、10天、15天、一个月为一期的纳税人,就是分别把没经过“1天、3天、5天、10天、15天、一个月为一期”汇总收入,对汇的分期收入分别进行纳税,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至10日申报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