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法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4:57:27
他借我的钱,他有小区门面房出租给我,当时欠条写2009年0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可前两天说门面房不给我,我该怎么办把欠的钱拿回来?

1、对方欠债不还,可以起诉对方,胜诉后,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如果对方有钱不还,是构成犯罪的。可以申请追究他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3、如果对方确实没钱,法律也无能为力。只有多留意他有什么收入,一旦知道他有新的收入来源,立即向法院执行人员报告,法院会冻结他的财产。

下面是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含义问题,解释如下: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作的裁定属于该条规定的裁定。
下列情形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你不用着急,有几种办法你可以采纳
一 起诉 用法律解决,可是执行的时间长,而且胜诉后他完全还可以不给你。所以通常想到的办法都是起诉,可有一定的弊端
二 自己去找他要 估计这个比上一个还不好用
三 现在有一种公司作为社会第三方去帮你解决这种应收账款要不回来的,叫做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