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还完房贷的房子,离婚时法院会怎么判决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1:36:08
我和老公结婚3年,有一个2 岁的女儿,现在住的房子的首付是我老公付的,但装修和后期的还贷都是我们一起的,现在还有一半房贷没还,我老公提出离婚。房产证写的是我老公的名字,他说孩子和房子都给我,但我要付剩余的房贷(还有一半的房贷),他不出抚养费了,我觉得很不合理。还有就是女儿都2岁了,从生下来就是我父母在带,他父母就没有带过也没出钱,还房贷的钱也有一部分是我爸妈在出。希望有懂这方面问题的人士帮助下我,非常感谢!
就房产归属可由各方协商,如协商不成,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就离婚问题,如双方协商成功,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债务承担问题达成协议,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你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不出抚养费他好像是做梦
身为人父不可能能丢掉这个责任的,
我感觉应该房贷需要你自己付,但抚养费应该是父母共同的责任。
我不是专业人士,以上仅供参考, 祝:安好。
根据情况,债物和财产都是平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