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上只签了名字有法律效力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7:43:12
我借钱给对方,借款金额和还款日期等内容都是我写的,他就签了自己的姓名。
他到时候会不会说是我在事后自行又添加了内容或修改了金额,甚至抵赖说是他先签了名,内容是我后加上去的呢?
急!哪位朋友能给我解答一下?万分感谢!!!

只要他签字,即为对上述内容的认可。开庭你需要举证存在借款事实,即借款合同和交付凭证。
  对方如果答辩说不知情或者未借款,需要对自己所述内容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是真实的,你不需要有此忧虑,谁写的没有关系。保险起见,你可以让他在你写的借款金额等内容上按手印。

建议由他书写,或者作公正

虽说笔迹的日期先后可鉴定,但在实务中法院很少采用,成本太高而且很麻烦,成效不大

不会的,你这么做没问题

笔迹都可以作笔迹形成鉴定的,时间也可以鉴定,至少可以鉴定出是否同时形成

真要这样,还真有一些麻烦,但是可以鉴定或者公证.

如果金额比较大不放心的话,可以去公证处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