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村民选举权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1:59:51
各位朋友,我现在遇到了一个很棘手的问题--关于村民选举权的问题。

我姐姐嫁到了其他村庄,户口是没有签走的,而且一家一直在本村生活,今年村里要选举了,负责人和我们家说我姐没有了选举权,理由是因为我姐夫也是农民,农民和农民结婚,即便是户口没有签走,也是没有这个选举权了,(我是从来没有听说有这个说法难道现在法律里有这个说法?)

前阵子我姐夫村选举时,我姐是没有选举权的。如果按我们村负责人的说法,那我姐就两边都没有选举权了,不是说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吗,难道我姐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了?怎么现在搞的两边都没有了选举权了?
望知道这方面的朋友们告诉我下,谢谢!我现在怀疑是我们村的负责人自己在瞎编!
问题补充:今天我父亲去问了村里的另一个相关人士,他也说我们村大家都没有的,这是村里的规定。
我想知道村里真的可以这样规定吗?为什么每个村的规定都不一样呢,这样的话我姐的选举权真的没有了,不公平啊!!

选举权是指我国公民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参加选举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各项活动的权利,包括参加提名代表候选人,参加讨论、酝酿、协商代表候选人名单,参加投票选举等。

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选举权分为: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

你看完后,如果还有什么不懂的请回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