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签发的这张支票有效吗?为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23:08:03
(问:1.某甲为敷衍“赌债”而签发支票一张给某乙。乙又将支票背书给某丙用于偿还货款。丙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发现该支票是一张空头支票,遂转而向甲索要票款。甲辩称:赌博之债为非法之债,不受法律保护,这张支票为无效支票。(1)甲签发的这张支票有效吗?为什么?
(2)甲能对丙进行票据抗辩吗?为什么?

第一:有效。因为票据是无因证券,票据如果具备票据法上的条件,票据权利就成立,至于票据行为赖以发生的原因,是在所不问的。第二,因为丙是 通过合法的方式取得的票据,同时是善意第三人,所以甲是不可以以此抗辩善意第三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