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人与台湾人结婚后,去台湾的手续应该怎么办理,寻求帮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7:19:18
本人在新疆,于2008年6月与女朋友领证结婚,女朋友是台湾人,我现在想要去台湾探望,我去台湾的手续应该怎么办理啊!我现在人在新疆.感谢回复!哪位办理过麻烦转告!大概需要多久可以办好!THANKS
谢谢!

请你爱人回台湾办你的入台证 然后寄到新疆给你

  你就可以去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常住户口所在地区、县(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

  居民前往台湾处理婚丧事宜,须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即可按照本市居民申办出国手续的申请渠道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常住户口所在地区、县(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提出申请时应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1)交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
  2)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和两张照片(照片规格为:小2寸23mm*40mm);
  3)在职、在校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非在职、在校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
  4)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其中“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是指:
  1.前往定居,须提交能在台湾定居的证明;
  2.探亲、访友,须提交台湾亲友关系的证明;
  5.处理婚姻事物,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
  8.《台湾地区旅行证》(副本);
  9.邀请人的台湾居民身份证件;
  10各县市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

  公安机关在批准领发护照的同时,附发出境登记卡。出境登记卡的出境事由分别填写“定居 ”,“短期出境 ”,“旅游”(指团组出国旅游)。持定居出境事由登记卡,除团体旅游签证外获得任何签证都可出境;持短期出境登记卡,获得长期定居签证的,提交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同意的意见,并同时注销户口和粮食关系后,即可换发“定居”事由出境登记卡。 领取护照后首次出境前变更前往国的,凭签证或相应函件换发出境登记卡。

  公民申请出境要有正当理由,不得弄虚作假,对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如假关系,假邀请,假单位政审签意见盖章等)骗领护照及证件的,对组织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骗领护照证件的及其协助者,将依法处理;对买卖、伪造护照证件等违法犯罪活动要依法严惩。

  护照收费标准为:工本费100元人民币,手续费5元,护照延期,加注,每人次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