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帮忙解决一下这个租赁合同的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00:23:49
案例:
田园之子田大亮系某电器公司法人代表,该公司由田家控股。2000年4月,田园以电器公司的名义与某供应站签订房屋租赁协议一份,约定电器公司承租该供应站房屋两间,约定了租金,有田园的签字,公司没有在该协议上签字或者盖章。租赁期间,田园在承租的房屋门口挂了“某电器公司办事处”的招牌,并以此名义对外经营。田园印制了“某电器公司办事处田园”的名片向社会发放,田园承租期间,公司的法人代表田大亮及其职工曾多次光临办事处并送货到办事处供田园销售,对田园的经营名义没有提出异议。2003年8月,田园与某供应站的租赁合同到期,拖欠租金,因田园去世,供应站将电器公司告上法院,认为电器公司租赁房屋设立办事处,并安排法人代表之父田园为办事处的负责人,因此,电器公司应承担支付租金的义务。

从你的叙述中得知,该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该电器公司为合同中约定的承租方。
所以,电器公司应当履行合同,交付租金。

该合同应该生效,田园的合同应该是属于表见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