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手支招:买方闹心(我居然被告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5:34:48
07年11月份,我买了一套期房,付了20万,开发商说这钱叫认购金。08年1月份开发商叫我去签订合同,我签了。当时,他们快下班了,跟我说所有合同都一样,我就没看,他们也没给我,后来2个星期之后我把合同抢了一份过来,噩梦开始了。合同上交房日期是210年5月份,和开始说的晚了1年,这还不说,当我签了合同后的第三天,开发商就给没签合同的买家便宜了5个点=3万。让我很恼火,我想退房,可是合同上有违约金(总放款的10%=6万)。最近开发商又催我办理贷款,(房子首付18万),我说你们把首付的发票+2万块钱给我,我把20万的收据给你们,我就去办。可是他们不愿意给那2万块钱,说等我贷款办下来之后3个月内给我。我本来就火着呢,我说那不行,一手交票一手交钱对吗?就这样持续了2个月,最近开发商起诉我了,告我不交钱,也就是不办理贷款,合同上有这么一条(买方须在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付清款项,逾期赔偿卖方一天千分之5的违约金)到现在也就是1万5了。这家开发商后台很强,即便是老百姓再有理,官司打到中级法院,也是开发商赢,以前发商过这样的事。他们靠政府帮他们办事,吃亏的总是老百姓,这次他们又告了20来个买家,我就是其中之一。希望高手帮帮忙,出出好主意,感激不尽!
关键是,他们现在要我违约金,事实上不是我不办理贷款,前提他们没把我的钱给我!
最新有力证据:今年11月28日,天津日报公告:根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业经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许可证。 而开发商忽悠我9月份签的合同和备案。打官司我能赢吗?

如果你们能证明所签合同只有一份,并且是在蒙混的前提下签的,其本身就违反了《合同法》当事人平等的原则,可以要求法院依法宣布其合同无效,然后再反过来反诉他们合同欺诈……这样,你们20家就有可能反败为胜了!不要相信那些什么法院、政府“后台”的话!如果他们枉判了或乱当后台,到时候是要丢职或坐牢的!!记住:20家人一定要齐心了,不然,一家人确实很难举证或斗法的!!

你们明知购房者属于弱势,居然连合同都不看。买根葱还要看看好不好呢,几十万就随便给了。如果开发商有预售许可证,你们要打赢恐怕很难,倒不是由于政府帮他们,是你自己签的合同帮了他们,除非你能证明开发商欺骗你。你可以找当地律师看看合同,也许会有突破口呢。

你这能在这2万块上做文章了,其次就是看有没有宣传资料上是说09年交房的这样的文字性资料。但是估计悬了,你们合同都签了。法理都在人家那里呢。

开发商都是一样的;我们的小区刚交房暖气费都收了;按28元一平米;你说现在交房;我们肯定得明年入住了;不不交不给钥匙;我们这别的小区是19元一平;我家是80平的;差了700多呢;都没处说理!而且特别霸道!买水泥搬的时候我家是5层10元一袋;自己找人不行

我认为你最好先找律师咨询一下,再考虑怎么办吧!

奸商! 靠 要是我 我一刀砍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