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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8:29:39
也不能全怪人家。
孩子的出生与计划生育手术失败和你父母没有及时做人工流产手术都有关系。如果当时你父母及时做人工流产手术,做手术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精神损失费都由原计划生育手术部门承担。如果当时是因为你母亲年龄过大不易做流产手术而只能生育,那么一切费用由同样由原计划生育手术部门负担。也就是说,只要你的父母没有过错,你们就不必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你父母没有过错,那么当然不用缴纳社会抚养费(也就是所谓的罚款,事实上现在根本就没有罚款,只有社会抚养费)。如果你父母也有一定过错,那么你父母也要分担部分这回抚养费。也就是说社会抚养费还应当全额缴纳,但是你们缴纳后可以作为自己的损失要求原计划生育手术部门分担损失。
你是什么地方人? 这个问题有地方法规规定 地区会有差异
北京市对违规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或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按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至10倍征收;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当事人,按此标准加倍征收;
你应该查找当地的 社会抚养费标准
写的很好~很详细,把你该说明的情况一一写出来了,当然这都是对你有益的一面,关键事实是是不是真如你所说,你有何证据证明你们父母没有责任这是你首先要去做的,努力去收集证据吧,律师和起诉状都不是什么问题,最后的关键是在于责任方是哪方,这样才能够证明你父母的清白,所以耽误之际是收集有力证据,这样哪怕没有律师在铁证如山的面前他们也无话可说,关于诉讼费用是由败诉一方承担你只要有证据打赢这场官司就行,假如还有问题你可以继续提问,也可以去相关的律师网站上查看比较相近的内容也许这样对你会有很大的帮助~
个人对此遭遇很同情,但是情况不容乐观。
以计生部门没有通知去妇检/男方已经结扎,造成意外怀孕,并不足以构成计生部门失职的理由。因为,计划生育是国策,每个人都有遵守的义务,既然是义务,就没有前置条件;计生部门只是服务民众遵守计生政策,这本质是公民享有的一种权利,既然是权利,个人有权利接受或者拒绝,那么很难找到计生部门的责任。但是,施行结扎手术医院的医院是有责任的,提供不合格医疗服务,有权利向医院索赔。
计生部门现在要收社会抚养费,这也是合法的,没办法找到理由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