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是否可以再离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6:18:14
请问因两者感情不和,分居4年,但男方在4年后取了配偶,但没有结婚,只是同居,请问男方现在再办离婚可以吗?

可以。

若双方确已无感情可言,建议尽早离婚。或双方协商离婚,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或去法院起诉离婚。

男方在未与原配偶离婚的前提下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重婚罪了。

当然可以。

无论分居多久,只要婚姻关系没有到民政局解除(即领取离婚证)或者到法院判决解除,都认为婚姻关系仍然存在。

如果夫妻双方确实没有感情还是尽快去办手续,否则与其他人同居有可能构成重婚,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