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考满法”和那个“考课制度”有什么区别,好像都是对古代官员的考核制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7:31:03

我说说明朝的,明代的官吏考核分“考满”与“考察”两种。“考满”是指在官员任期内定期举行的考核。具体规定是,任满三年举行第一次考核,称初考;满六年举行第二次考核,称再考;到九年一个任期举行第三考核,称通考。每次“考满”根据官员的实际表现,分别给予称职、平常、不称职的评定,以决定对官员的处理,或升级,或留任,或降职。“考察”是不论官员的任职时间,对所有官员的定期考核,并根据考察结果作出相应处置。“考察”又分“京察”和“外察”。京察是针对全体京官的考察,一般六年举行一次;外察是对京城以外官员的考察,又称为“大计”,一般三年举行一次。 “考察”的主要目的是处理有问题的官员,项目有八个:贪、酷、浮躁、才力不及、老、病、罢、软、不谨。

不是很清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