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租赁中担保余值为什么要分承租人和出租人来说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9:18:06

您好:

担保余值,就承租人而言,是指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就出租人而言,是指就承租人而言的担保余值加上与承租人和出租人均无关、但在财务上有能力担保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其中,资产余值是指在租赁开始日估计的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对承租人而言的担保余值,用来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
对出租人而言的担保余值,用来计算最低租赁收款额。

对承租人而言,担保余值是指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该余值是与承租人相关的,如果以后融资租赁资产余值达不到该金额,也要按照该金额计算,因为已受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承租人因担保而对该担保余值负有义务,所以要用该担保余值来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而对于其他人对余值的担保,与承租人无关,承租人无需在未来承担该担保产生的义务(该义务由与承租人无关的担保方承担)。

对出租人而言,最低租赁收款额,除了最低租赁付款额的内容以外,还应包括由与承租人和出租人均无关、但在财务上有能力担保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因为如果融资租赁出去的资产余值达不到该担保余值,该第三方也会承担向出租人支付该担保余值的款项,对出租人而言,该款项肯定是会收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