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局的职责是什么?以前没有听说过啊,是什么时候设立的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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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政策、规定;制定、实施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编制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起草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制定地方性劳动规范和基本标准;综合管理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服务咨询机构;代表政府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监督检查职权,负责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工作。

3.统筹管理全县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劳动就业工作,拟定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的基本政策和措施;规划和指导县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全县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分流安置和再就业的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制定全县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的政策和措施;宏观管理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和社区就业工作。

4.贯彻执行全县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职业技能鉴定和技工学校招生工作;组织开展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就业前职业技能培训和再就业培训工作,管理监督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组织实施职业分类、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制定全县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5.制定全县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原则、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规范、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和劳动仲裁的规范、规则;审核并发布企业劳动定员定额地方标准;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职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安置和调配工作,参与评定县级企业劳动模范。

6.落实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落实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有关政策、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政策和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公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督促困难企业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职工工资;指导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依法对工资协议进行审查;拟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

7.负责起草、修订、清理地方性劳动和社会保障草案和政府规章,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监督检查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