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在快递送达时应该先签收还是先验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0:51:27

法律没规定,但是一般来说“签收”本身就包含了“确认收到货物”的含义,这个货物本身就应该是合格的。所以正常来说应该先验货再签收,如果验货发现东西不对或质量不行或数量不行等等,就应该拒绝签收,或者在拒绝签收的同时,给对方出具书面文件表示货物某某方面不符合要求。

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看公司的操作流程和规定;可以在发件的运单上注明先验货在签收。

你好,希望我提供的信息对你有所帮助:
虽然没有法律明确规定,但是适用《合同法》相关规定,因为委托运输也是合同关系。
从民法角度来看,商家和快递公司是存在委托关系,即商家委托快递公司帮它运送标的物(货品)。货物在送达时,我们应该先验货,以保证我们跟商家约定的条件能够成立。所以应该先验货,货物等符合我们跟商家约定的条件,再签字。

希望以上信息对你有所帮助~~

我国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只有行业惯例,行业惯例也可以做为依据

依照惯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