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上做工自己不小心从楼下摔下来导致全身瘫痪,根据法律应该怎么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07:19:26
工地上的民工因为自己不小心从楼下摔下来导致自己的全身的瘫痪,
请问应该怎么赔偿

根据法律,应该按工伤赔偿

因为是在上班时间发生的

这算是工伤事故了

应该算是工伤,按工伤的标准来进行赔偿~!

属于雇佣关系导致的人身伤害,原则上雇主负全部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工人自己存在重大过失或责任导致伤害的,可以部分免除雇主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金
1-[医疗费]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