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离婚女方怎么办!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09:01:23
我表妹结婚2年,孩子一岁,结婚前男方声称购买了男方姑姑的房子拿到了房产证,但是没有过户,(还是男方姑姑的名字),现在男方有了第三者,提出离婚。女方想要孩子的抚养权。请问高人们,这种情况下,我表妹能分到财产吗?孩子要过来,一个月能有多少抚养费?
超级答案加分答谢!~

1、关于房子问题,根据现行婚姻法规定,一方婚前形成的财产归其个人所有,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房子是男方婚前购买的,又还没有过户到男方名下,从法律上讲,房子的所有权还属于男方姑姑。在这种情况下,你表妹离婚的,对房子肯定是不享有任何权益的。
2、关于财产分割。你表妹离婚的,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里讲的夫妻财产包括双方在婚姻期间的劳动所得、经营所得及其他所得,具体表现形式就是双方的存款。
他们夫妻之所以离婚是因为男方被判的婚姻,对于夫妻感情的破裂男方要承担过错责任。如果男方与婚外异性有同居的,女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女方可以主张多于一般的财产。
3、关于孩子的抚养。孩子只有一岁,是否已经满一周岁了?如果没有年满一周岁,则孩子还在哺乳期,应当由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已经年满一周岁了,因为不满两周岁,如果女方不存在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的(比如女方人品有问题,好逸恶劳、赌博、有传染病等,不适合抚养子女),原则上也应当由女方抚养。
女方抚养孩子的,男方应当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根据各地生活标准不同而不同。孩子尚未上学的,根据当地一般孩子的生活费标准,男方支付一半的抚养费。你需要举证证明孩子的每个月的抚养费为多少,比如孩子牛奶费、衣服费用、玩具费用等等。
孩子上学后,根据上学的费用、生活费计算抚养费标准,男方支付一半的费用,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

1、房子作为男方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而且按照你提供的情况,房屋没有过户(房产证是男方姑姑的名字),我国不动产变更必须进行的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的。 所以房子你的表妹肯定无法分割。
2、孩子的抚养权你表妹肯定可以争取过来。《婚姻法解释》中明确规定了,2周岁以下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而且按照你说的,男方有外遇,属于过错方,所有你表妹肯定可以争取到抚养权。
3、抚养费问题。这个问题要参考当事人所在地消费水平、男方的收入具体确定,由法院进行判决的,如果男方收入高,肯定可以多点,但如果男方没有收入来源,判决再多也没用的。
建议起诉离婚时先查清男方的资产情况、收入情况、外遇情况,这样在离婚时,根据过错方少分甚至不分财产原则,你的表妹可以分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大部分甚至全部,抚养费也可以多争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