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一般纳税人延期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9:48:13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销售额未达到90万,需要延期
我公司是一家销售公司,一般纳税人辅导期内未完成销售额,被延期,想知道有没有别的办法,延期一般会多长时间,辅导期内可以申请万元版的发票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37号)规定: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转正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转为正式一般纳人的申请(辅导期达到六个月后),税务机关对其进行全面审核评估,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1、纳税评估的结论正常。2、约谈、实地查验的结果正常。3、企业申报、缴纳税款正常。4、企业能够准确核算进项、销项税额,并正确取得和开具专用发票和其它合法的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凡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商贸企业,税务机关可延长其纳税辅导期或者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
按照上述规定,一般纳税人辅导期转正时达不到180万元 ,只要符合(国税发明电[2004]37号)规定四个条件,也可以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
人。

你们可能自身很多东东没做到位,知道自己是辅导期,怎么也要动动脑筋的,既然已经让你延期了,下面的工作一定要做到位,可能要三个月或六个月.辅导期内可以申请万元版的发票.但是要预交税款的,与税官好好沟通吧.

新开业的企业,有固定经营场所和便利通讯条件,能按一般纳税人要求进行增值税会计核算、填制纳税申报表的,可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即“临时一般纳税人”。

企业在领取《税务登记》后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提出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超过60日不视为新办企业,按原有小规模企业程序办理)。税务机关接受企业申请后发给企业“临时增值一般纳税人认定审批表”,企业在领取审批表后5日内,向主管机关报送填制好的审批表,并报送下列资料:税务登记本(副本);银行开户证明;固定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主管税务机关接受资料后应在5日内进行审批,明确对纳税人是否认定为临时一般纳税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