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 关于年底交税务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9:27:45
我开了一家蜂蜜 蜂胶 蜂王浆专卖店 大概30多个平方米
从去年十月开业到现在一直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证,只是一开始的时候办理的工商,现在工商免了。
今天上午有几个代征办的过来非要让我交上一年的税务,他上面是这样写的:应缴纳税款为2200元,个人所得税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1342元。
请问这样的收费合法吗? 我如果不交的话该如何的处理
在线等答复,谢谢!

按规定,自办理营业执照起30日内,必须办理税务登记并进行申报纳税。
你办理了营业执照,但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这本身就违法了。就这一条,按《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最高就可以罚款1万元。
现在只是让你补交一年的税款,是不过分的。

拒不交纳税款,税务机关有权采取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如:扣押变卖你的货物抵交税款。

一、你的观点是不对的。现在工商免了,是管理费免征了 ,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都必须要办的,谁也必须要交的。及时未办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它“属于临时经营户”也必须缴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扣押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扣押后缴纳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扣押,并归还所扣押的商品、货物;扣押后仍不缴纳应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的商品、货物,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二、在国税缴得有:增值税,月营业额在5000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按销售额的4%; 销售额*4%=增值税 (实际中都定额征收)
1、月营业额在5000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必须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才可减免。月营业额不到5000元,必须到国税的管理分局和管理员联系。经过管理员的调查、核实、经分局批准确认之后,才可以享受“月营业额不到5000元”免征增值税。
2、假如国税审批免征了,地税随之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就免征了,地税不再单独进行审批了。但个人所得税是地税单独定税的。
三、在地税缴得有:(实际中都定额征收)
1、城建税按增值税的7%(市)、5%(县城、建制镇)、1%(农村); 增值税*税率=城建税
2、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的3%; 增值税*税率=教育费附加
3、印花税按销售额3/万;销售额(合同金额)*3/万=印花税
4、个人所得税 税率为2%左右(各地不一致)
5、土地使用税按土地面积计算,单位税额各地不一致 (不按定额征)
6、房产税:自有房产税率为1.2%,按房产余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