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的基本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9:43:41
我在荣成市锻压机床工作,快一年了,没签合同不说,保险也没给交,一月才两天假,工资才500元,还要扣3元的卫生费,我该怎么办

您可以申请仲裁,以您的情况,应该最少可以得到双倍工资+违法加班的补偿+1月工资。
但请注意了,如果您所在的地方最低工资很低的话,在现时的经济状态下,您很可能因为失去工作而得不偿失。
所以我建议你是否可以通过与单位谈判改善待遇。

  劳动者基本工资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例如工资总额组成中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就是基本工资。再具体些说,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均属基本工资。劳动者的辅助工资是指基本工资以外的各种工资。例如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附加工资、保留工资等等。
  在标准工时制下,加班加点是相对于标准工作时间而言的。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5年修正)》第三条的规定,我国的标准工时是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40小时。对于在工作日超出8小时以外的工作时间称为加点,而对于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的工作称为加班。对于加班加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都做出了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关于加班费的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虽然劳动法对加班加点工资的倍数做出了规定,但是加班加点工资的倍数是建立在一个基数之上的,而基数往往是企业钻空子的关键点。原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明确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规定的其本人的基本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