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案件怎么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1:46:37
某劳动争议,先是确认劳动关系,通过了一裁两审,然后工伤认定和等级鉴定,现在开始在劳动争议仲裁工伤赔偿了,但高级人民法院现在受理了最开始的已经生效判决——确认劳动关系之诉。请问,这个时候仲裁委会怎么样处理该工伤赔偿案件呢?会继续审理还是中止审理呢?二审不是已经是生效的判决了吗?工伤认定什么的不都已经认定了吗?
怎么会没仲裁的事情?工伤案件先确认的是劳动关系,是要一裁二审,然后是认定工伤和等级鉴定,然后又是工伤赔偿的劳动争议仲裁.也就是说,这样的一个案件,仲裁就要过二次路.

都一裁两审了,没仲裁委会什么事了。
中国实行两审终审制,“高级人民法院现在受理了”如果说是启动了再审程序的话,高院只是审查二审审判中有无事实认识错误,法律条文适用错误等等,如发现确有错误的,会发回重审或指定某法院重新审理或自己审理做出新的判决,不然依法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