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高手指教经济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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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2003年9月万方农贸公司与绿岛家禽养殖场答定合同,合同约定,绿岛家禽养殖场在2004年1月向万方农贸公司供应一万只家禽,万方农贸合同支付预付款10万元,如有纠纷提交2003年10月万方农贸公司,按其支付预付款10万元,04年1月应当地发生禽流感,绿岛家禽养殖场的家禽被全部清杀,万方闻后通知绿岛解除合同,要求对方返还预付款并承担违约责任,绿岛认为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原因是不可抗力,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于预付款是由万方首先提出解除合同,所以无权要求返还,万方无奈向讼裁机构申请仲裁。问:
1、 万方是否有权解除合同?简要说明理由。
2、 绿岛可否免除不能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3、 绿岛是否应返还万方预付款?简要说明理由。
4、 如绿岛不服讼裁机构裁决而向法院起诉,法院是否受理?简要说明理由。
5、 如万方不经讼裁而直接向法院起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你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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