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汇票和期票有什么区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3:34:12

简单点说就是承兑有银行担保,可以保证不跳票,时间到了就可以去银行兑现.
期票就没有,有跳票的可能.

承兑汇票:所谓承兑,简单地说,就是承诺兑付,是付款人在汇票上签章表示承诺将来在汇票到期时承担付款义务的一种行为。承兑行为只发生在远期汇票的有关活动中。
出票人签发汇票并交付给收款人,收款人向汇票上记载的付款人请求付款,付款人应承担付款义务。这是因为付款人与出票人在出票之前双方之间存在资金关系,出票人在付款人处有一定金额的款项,或者付款人对出票人负有债务。所以,出票人委托付款人进行付款。为了使付款人做好付款的准备,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要由付款人作出意思表示。付款人一旦承兑,该付款人则成为承兑人,就负有无条件付款的义务。相反,如果付款人不同意承兑,不在汇票上签章,那么则不产生票据责任。付款人不同意承兑,并不对收款人承担责任,只是对出票人违反约定义务;形成违约,从而对出票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票据责任。收款人因付款人不同意承兑,也不能要求付款人承担责任,只能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汇票的承兑,只对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和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适用。见票即付的汇票不需要提示承兑,也就不存在承兑行为。同时,出票人与付款人为同一人的对已汇票,也不需要进行承兑。

期票:到规定日期才能领取商品或货币的票据。一种信用凭证,由债务人签发的,载有一定金额,承诺在约定的期限由自己无条件地将所载金额支付给债权人的票据。债务人为出票人,债权人或持票人为受款人。期票一经发出,出票人就负有绝对付款的义务,如到期不予支付,受款人有权诉诸法庭。期票可分为:一般期票和银行期票;即期期票和远期期票。期票在到期前,可以由债权人背书转让,作为支付手段和购买手段进入流通领域。在西方国家,期票可以经过多次背书转让 。转让后的期票如果到期不能偿付 ,背书人负有付款的责任。期票还可在到期前向银行申请贴现,作为融通资金的工具,银行按照一定的贴现率,预先扣除一定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