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汽车环保标志是哪一级的文件规定强制性的吗?什么时间开始实行?没有环保标记上路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7:45:32

凡在本市登记的在用汽车都应于2008年12月31日前申领环保标志,没有环保标志不准上路。
本市汽车只需凭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如果没有携带,可在今后换发标志时提供)就可办理申领手续。今年需要年审的汽车,在通过安检后即可申领标志,今年不需要年审的汽车,可直接到核发点申领标志。

外地汽车只需凭机动车行驶证、经办人身份证件就可办理申领手续。

环保部门在全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和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设有51个核发点,均可办理环保标志申领业务,车主可选择就近的核发点申领标志。各环保标志核发点的地址可以登录“广州环境保护”网(网址:http://www.gzepb.gov.cn)查询,或者拨打83190024热点电话查询。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员会拟从2009年1月1日起,逐步实施限制高排放(高污染)机动车通行市区范围的措施。

具体限行措施内容如下:
一、从2009年1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未持有环保标志的本市籍机动车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通行(不含高速公路);同时全天24小时禁止持有黄色环保标志的本市籍机动车和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外市籍机动车在内环路及其放射线、中山路通行;全天24小时禁止持有黄色环保标志的本市籍货车和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外市籍货车通行内环路以内所有道路(含内环路及其放射线)。

二、从2009年7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未持有环保标志的本市籍机动车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通行(不含高速公路);同时全天24小时禁止持有黄色环保标志的本市籍机动车和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外市籍机动车在内环路及其放射线、中山路、东风路、广州大道、解放路通行;全天24小时禁止持有黄色环保标志的本市籍货车和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外市籍货车通行以下市区范围:

东面:东环高速公路以西;

南面:南环高速公路以北;

西面:西环高速公路、增槎路(不含北环高速公路至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