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下岗工人生活问题(专业律师请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1:42:32
我们是吉林省汪清林业局全民制合同工,由于国家对于森工的改制,对森林采伐的大量削减致使我们大部分职工长期待岗。
1:在这段期间企业没有给我们重新安置工作,也没有与我们解除劳动关系,请问我们是否可以追套这期间所有的生活费?
2:现在企业给我们重新安置上岗后,安置的工作不能维持我们自己的基本生活,我们应该怎么办?
3:在企业安置工作后,由于生产产量减少给工人放假,在放假的这段期间我们是否可以向企业所要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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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厂里给我们安排的工作,根本无法负担我们的基本生活,我们是否有权拒绝呢?

1、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单位在没有给你们安排工作期间应当支付你们生活费;
2、如果单位支付你们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你们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局监察大队投诉或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仅是因为劳动合同变更,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支付你们经济补偿金,但因为你们之前没有上班,按照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算法你们可能会吃亏;
3、同第一点

不想解除劳动合同,那就要双方进行协商,如果上方协商一致就可以对合同条款进行变更,但不一致最终就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解除劳动合同。

1:在这段期间企业没有给我们重新安置工作,也没有与我们解除劳动关系,请问我们是否可以追套这期间所有的生活费?
可以,公司应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2:现在企业给我们重新安置上岗后,安置的工作不能维持我们自己的基本生活,我们应该怎么办?
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申诉。
3:在企业安置工作后,由于生产产量减少给工人放假,在放假的这段期间我们是否可以向企业所要生活补助?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