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出院后的陪护证明由谁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9:58:45
我妈是因交通事故住院,出院时,诊断书上写的是住院期间有一人陪护,病人需要出院休息一个月

没有写休息这一个月是否需要陪护,院方说,出院后,是否要陪护,他们管不了,他们只负责住院期间是否要陪护;我找到交通队,交警说,出院后的陪护证明是由医疗机构开的,交通队也开不了。我想问一个,出院后的陪护证明是由谁开的呢,如果都开不出来,我在家陪护我母亲,我是不是开个收入证明和请假证明就行了呢?

1、出院以后的陪护证明是体现在出院的诊断证明上。
如果出院后确实需要护理,那出院的诊断证明会写明 :“需几人护理”这样就可以主张出院后 的护理费了。
2、出院后有复查期,按期复查后,复查结果如仍需要继续护理,在复查的诊断证明中仍会写明:“需要几人护理”。直到复查诊断证明中不再写明需要护理文字,那从受伤之日至最后无护理医嘱的诊断证明的前一天,这个期间为你护理时间。 主张护理费的总额= 每日护理费*护理天数
如有问题 可咨询 Q Q : 9 4 1 8 5 8 8 0 7

出院后的陪护证明一般由医院开具。
如果医院不开具的,可以在做法医鉴定的时候,要求法医对此进行评定。
这些都是法定证据,都是可以要求赔偿护理费的有关依据。

护理证明一般由医院出具。即在出院的诊断材料中注明是否需要护理、护理时间多长等详细信息。
或者是,在做伤残鉴定的过程中由鉴定机构说明是否需要护理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