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劳动监察的请进,急急急!没钱吃饭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6:03:07
黑心老板吵了我,来得太突然了,不有任何准备,要求给一人补偿金也不给。现在申请了劳动监察部门,可是劳动所的人一去,老板就不承认我是他的员工了,所以我们要证据,因为那公司本来就管理不当,没有工作证,工资要也不是很正规,上面最主要的是没有老板的签,只是老板手写的详细情况而已。现在劳动监察部门,似乎不太愿意帮忙了,说什么没证据,叫我申请仲裁吧,还告诉我胜的把握不大。你说这是咋回事呢?
现在我有好多的疑问想请一个知情人士来回答,要多少分没问题。
1.像我们老板,不签合同,没有工作证,这样的老板那黑心,是不是真的很狡猾,就可以永远逍遥法外,任何人也拿他没办法?包括劳动监察部门?
2.如果物证不足,有人证可不可以证明我是他的员工?
3.我,老板,监察部门可不可以同时在场,当面对证的?一定得通过劳动监察的人传来传去的?
请知情的高人,回答!谢谢!

1、不是。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所以劳动监察部门有权监督检查权。
2、有证人也可以。
3、通过监察或者仲裁部门。

是需要证据的,证人多一些也可以。但是可能比较麻烦

案情分析:劳动监察只是个政府管理部门,无权对你的要求做出合法的裁判,他们最多是调解

律师建议:不要走弯路了,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去,当然证据依然重要,人证也是可以的,如果仲裁开庭了,你们就都到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