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重法地法》是由那个朝代颁布的,当时的皇帝是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20:46:48

北宋中期
重法地法 《重法地法》
李悝“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 宋朝的刑罚重于唐朝。宋仁宗年间,统治者首先处于京畿地区安全的考虑,将京城开封诸县划为“重法地”,规定在“重法地”内犯罪的,加重处罚。随着地方民众反抗的加剧,“重法地”的范围逐渐扩展到各个重要的府、州、军,其量刑也日益加重。这方面的一系列法律称为《重法地法》。
实质:为了维护统治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地主阶级的利益,以严刑峻法打击民众的反抗。
后果:一定程度上打击了贼盗犯罪,但激化了社会矛盾

宋仁宗年间,统治者首先处于京畿地区安全的考虑,将京城开封诸县划为“重法地”,规定在“重法地”内犯罪的,加重处罚。随着地方民众反抗的加剧,“重法地”的范围逐渐扩展到各个重要的府、州、军,其量刑也日益加重。这方面的一系列法律称为《重法地法》。
当时的皇帝是宋仁宗赵祯。

《重法地法》是宋朝,具体说是北宋时期的一种法律制度,是对某些特殊地区的特定犯罪施加重刑,这个地区就叫重法地。北宋时,为了保证京城以及其他重要城市的安全,宋仁宗创建了重法地这种制度。在开始的时候,只在京城地区适用,即开封府各县。到了宋神宗时,颁布新法律,即《重法地法》,加重处罚,而且株连家属,没收家产,对累犯和惯犯也施加重刑。从这时起,不同地区触犯刑法者,受到的刑罚是不一样的。由于宋代统治者立法思想上突出“用重典”,以及各地人民群众反抗斗争的不断,“重法地"呈现了逐步扩大的趋势。不仅政治和统治中心的京盛地区属“重法地”,而且一些统治者自认为比较重要的地区也被列为“重法地”。据有的学者计算,到了宋神宗以后,全国有42肠的地区成为了“重法地”。“重法地法”适用范围的扩大,既反映了人民群众反抗斗争的激烈程度,也说明统治者肆意扩大使用重刑的目的,就是为了通过高压手段,遏止阶级矛盾的激化,但结果却适得其反。
《重法地法》出台初衷主要是为了维护封建社会特权,后来随意加以扩大。宋代刑法在维护等级制度方面不仅表现在《重法地法》方面,而且在司法实践中也有具体明确规定,不同阶级、等级的人触犯法律,处罚标准是不一样的。比如,官吏犯罪,可以官职抵偿,不受法律制裁等等。
北宋时适用重法地的地区占了领土的三分之一多,基本包括了长江以北所有地区。重法地制度执行了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