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出资建设的房屋拆迁后所得钱款房屋遗产应当如何分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5:45:11
我父母和我姥姥共同出资建设一套房屋,房屋拆迁后姥姥去世.
我父母在房屋建成后离婚,未进行财产分割.
我舅舅现在要求分割这些遗产,舅舅得50%,我母亲不同意.
我,我父母在离婚前一直同姥姥共同生活,我父母离婚后我,我母亲,我姥姥3人共同生活,个人收入也全部交给姥姥.
我舅舅的户口和我们在一起.

我父亲是否能分得遗产?
我 我母亲 我舅舅各能分的多少?
我姥姥有一份很早找人代书的遗嘱,没有进行公证.
我舅舅一直自己生活,偶尔回来看看.
我舅舅在建房过程中未出资,只有偶尔帮忙干点杂活.

首先明确该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登记在你姥姥的名下,则该房屋归你姥姥所有,拆迁补偿款也是作为你姥姥的遗产由她的合法继承人予以继承。如果,那份代书遗嘱合法有效,应当按照遗嘱确认遗产的归属。
另外,即使该房产登记在你姥姥的名下,你也可以根据建房时的出资证明,向登记部门申请更正登记,因为你和你姥姥是共同出资的,所以,可以申请登记为共有权人,在进行遗产分割时,先分出属于你们的一部分,其余的作为你姥姥的遗产,由她的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