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这算违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7:26:29
公司劳动合同上写明,员工需做满三个月并提前一个月写辞职信,方可离职。我一切按照程序在做,可是经理却以人手不够为理由拒绝批准。现在我如果走了,至少有700块钱拿不到。我该怎么办??

你是按照要求写辞职信的,但是递交了辞职信不等于你马上就可以走,还要看公司是否同意你辞职。就象你要求加薪或者请假,不是时说你提出了要求就可以满足,还要看是否批准了。

公司要是因为某种原因(比如还没有人来顶替你的工作等),或者是你辞职的原因不合理等等,都可以不同意你辞职,你要是强行走人就等于你违反了劳动合同。

找劳动局仲裁!

寻求当地劳动局给与你帮助!

可以去找劳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