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收到的财政税金返还应如何做帐务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5:52:13
我公司收到所属开发区的财政税金返还款,分别有企业所得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都应分别计入哪个会计科目呢?另有如冲减费用,还需交所得税金吗?请高人指点!!谢谢了!!

请问收到的财政税金返还应如何做帐务处理
税费返还,属于新准则所说的“政府补助”,在收到时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与其他收入合并计算交纳所得税。 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行
贷:营业外收入

税费返还,属于新准则所说的“政府补助”,于收到时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与其他收入合并计算交纳所得税。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 税收返还的会计处理


    (一)税收返还会计处理的原则
    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减免和返还流转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5]6号,以下简称《通知》),与《规定》中关于流转税返还会计处理的规定精神基本相同:
    1.企业收到退税、税款返还等款项,记帐原则是“从哪即来,还回到哪里去”,比如收到的营业税、所得税,以及生产企业的收到先征返还的消费税,均应记回原计税时所在的损益科目,委托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的生产企业收到退税时,也应记入计税时挂帐的应收项目。
    2.增值税因其属“价外税”,退税或税收返还时不宜再记回销售收入中,所以按规定应记入补贴收入。
    3.外贸企业自营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应退消费税,因为本企业并没有计算交纳消费税,但消费税已在生产厂家交纳而包含在买价中,所以计算退税时应冲减出口商品的销售成本。

    (二)税收返还的具体会计处理
    1.增值税
    按照《规定》、《通知》的要求,企业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还的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
    2.消费税
    按照《规定》、《通知》和财政部《关于消费税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字[1993]83号)等法规性文件的规定:
    (1)企业收到先征后返还的消费税,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等科目(2)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的生产企业的消费税,按规定先征后退的,计税时借记“应收补贴款”(公司)、“应收帐款”(其他企业)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收回退回的税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补贴款”、“应收帐款”科目。
    (3)外贸企业自营出口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应退消费税的,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