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为什么没有仿效前苏联采取联邦制度,二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4:39:53

虽然说苏联叫联邦制,但是实际上苏联是中央集权制。跟我国没什么区别,虽然各自民族地区都有自己的自治政府,但是这些自治政府又在共产党干部体系下,虽然你是少数民族的领导人,但是你更是我们共产党的干部! 而且共产党没有把自己的机构(党支部)仅仅设在政府,而是扩大到了整个社会。每一个社会机构有是在党的领导之下(医院有党委,学校有党委)、

苏联的民族问题存在很多问题,所以这是苏联解体的一大因素。而苏联的联邦制给了苏联解体的法律基础。在我国就不存在这一个问题。其实,现在一直有这样以一种看法,苏联最初是联邦制,因为苏联刚刚建国,面临形势危机的国内外形势,所以列宁决定暂时使用联邦制,但最后在不断废除个加盟共和国,组建一个单一制的社会主义国家。接着,斯大林上台,斯大林上台后,国家在他的统治下非常集权,根部不存在什么地方自治这些问题,实际上就是一个帝国,那为什么斯大林没有改联邦制为单一制呢?因为不需要,仅仅是一个表面文章的东西而已,而且苏联还可以利用联邦制的概念,在联合国里有三个席位(苏联,乌克兰,白俄罗斯)也就是有三票。而后来,虽然没有斯大林这样的极权主义者,但是却有一个强大的党中央,所以苏联的中央集权是很强大的。到了戈尔巴乔夫,一切都崩溃了,联盟条款中的规定 个加盟共和国可以自由推出联盟给苏联解体提供了法理基础。

要是仿效了,不是连解体都要跟着学吗?

我们自古至今都是农业国家,实行的一直都是中央集权制度,我们没有联邦的传统。我们重视大一统,重视国家、民族和人民的团结,我们不提倡外国的“一盘散沙”式的联邦。
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政体,是有历史传统和人文继承的,不是随心所欲的。

我国拥有五十六个民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可以在最大程度上既维护国家利益又能尊重少数民族的传统,体现和实际落实“民族平等”。
自己的陋识,见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