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责任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3:53:42
我一朋友开汽车将一50多岁月老太太撞成重要(主要是老太太违反交通规则)。当时将其送至医院,并交了一万多元的医药费,可第二天她的家属强行将其办理出院手续,并签了一切后果自负的承诺书,而且我朋友垫交的医药费还没有用完。结果回家第二天就死在家里。
想问下各位:
1:我朋友的交通事故后果是算重伤呢,还是算致人死亡。
2:算补偿金的时候可否以此为由拒绝支付死亡补偿金和丧葬费,或者说减少,还是只需要承担医疗费就行了。
3:交通事故与她的死亡之间结果的因果关系是否中断,假如医院证明不强行出院就不会死亡的话。
谢谢各位!

只能算是重伤.可以拒付.可中断死亡因果关系,因为家属签过医院的承诺书.死亡应该是由家属负责

1重伤
2承担10%
3中断一点

我觉得吧,从她的家人强行要求出院的时候,他们的关系就断了,如果死在医院里,那是没有办法的,因为你朋友已经把老太太送到了医院,还有就是老太太违反交通规则,这样你朋友责任就很少,还有就是要让医院给你的朋友出个证明,是老太太的家人强行要出院的,还有你们手上的一切后果自负的承诺书。